庆祝建党90周年“五四”大合唱活动方案
一、主办单位:党委学生工作部
二、活动主题:
热烈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传承五四精神。
三、比赛安排
1、比赛时间:2010年五月上旬(具体时间待定)。
2、比赛地点:南区紫薇广场
四、比赛事项
1、以学院为单位组建合唱队,学院自行举行分组预赛,挑选出一支代表队参加全校比赛,人数为60-100人,并将代表队参赛曲目上报团委。
2、各学院参赛队在全校决赛中演唱一首歌曲,参赛歌曲须从“爱国歌曲大家唱”的100首歌曲中挑选。
3、各学院参赛队须自备音乐伴奏(刻录成CD),于4月20日前将参赛情况上报校团委。过期不报送视为弃权。
4、各学院参赛队须统一服装,并配1名指挥。
5、各学院参赛队比赛当天须提前1小时入场。赛前3天将进行上场顺序抽签。
五、评比方法
1.本次比赛将本着“公平竞争、公正评判”的原则,邀请校内外专业教师担任评委。
2.本次比赛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优秀组织奖若干名,并颁发荣誉证书;另设最佳指挥奖若干名。(待定)
3.评分标准如下:
本次比赛采取100分制。
(1)服装及人数(20分)
合唱队着装整齐、大方、统一,合唱人数符合要求。
(2)精神风貌(20分)
合唱队员精神饱满,队员表演力强,台风端正,全队上下场整齐、迅速、安静。
(3)音乐表现(30分)
作品处理得当,准确掌握音准、节奏,符合曲目的速度要求。音色优美,吐字清晰,声部均衡,有较好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
(4)配合效果(30分)
演唱整齐,各声部协调,演唱与伴奏相互配合得当,指挥对演唱的指挥协调力强。
六、具体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本院学生参赛。做到专人负责,广泛宣传动员,扩大活动参与面,力求主题突出;
2、各学院在组织学生演唱、排练的过程中,要注重歌曲演唱形式的创新,通过演唱歌曲激发广大青年爱党、爱国、爱团、爱校的热情。
3、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参赛曲目如有变更须及时向校团委反馈。
软件学院学生党支部
201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