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原工学院学生处文件要求,及前期素质测评结果,按照学生手册60页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条件,评选出国家奖学金及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同时推荐“采珍居”奖学金获得者。
推荐结果公示见附件。
请公示学生下载相应表格,填写后打印,正反打印成A4幅面,国家奖学金和励志奖学金一式两份,采珍居奖学金一式一份,于10月19日上午交到学生部。同时报送电子档和2寸数码照片。
软件学院学生部
2010-10-17
【附件】:
表格.rar
软件学院09-10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