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保学生:
根据郑州市医保中心规定,2011年参保学生可以从1月1日进入医保待遇享受期,为确保参保学生能够正常享受待遇,现就有关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一、2011年参保学生仅指已经续缴2011年参保费用和新参保的学生,未续费和未参保的学生不再享受大学生医保所有待遇。
二、由于目前郑州市医保中心对医保卡的制作还没有完成、学校门诊报销比例和限额还在审批等原因,所以门诊报销暂时无法进行,正式实施时间另行通知。
三、参保学生因病住院,可以正常进行报销。
1、在郑州医保定点医院住院,可持个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办理住院手续,全部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待出院并领取到医保卡后到市医保中心报销。
2、郑州市非医保定点医院急诊住院、转诊及外地转诊:应住院一周内到医保中心监督检查科审批;因本地无法治疗需到外地医疗机构住院,由省级医院或市级专科医院出具转院申请表,并到郑州医保中心审批(电话:0371—68698119 ),否则,费用自理。
3、异地急诊:假期在原籍和实习期在异地患病住院,应在一周内通知市医保中心备案(电话:0371-68698150 、68698301,科室诊断证明发传真至0371-68698120),否则,费用自理。
以上报销提供材料:(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医疗保险卡复印件;(3)医疗费用原始发票;(4)住院病历的复印件(盖医院章):包括①病案首页;②长期医嘱和临时医嘱;③出院记录;(5)医疗费用明细汇总表;(6)出院证明;(7)所在学院出据的发卡、放假、实习、休学(写明原籍或实习地)等相关证明。
4、郑州市医保中心住院费用报销时间:参保学生出院后,于每月20日前将有关资料报送郑州市医保中心审核,次月18日—22日(节假日顺延)持医保卡、身份证领取报销的医疗费用。
五、郑州市随家庭参保的学生,如已经转入学校参保的,原有医保卡可以在学校继续使用,直接随其他参保学生享受相关待遇。
以上说明望各参保学生认真学习了解,并相互转告,不要影响2011年1月1日之后,特别是寒假和实习期间参保学生因病住院医疗费用的报销。
详细《中原工学院2011年大学生医保有关须知》等门诊报销正式开始后再行公布。
郑州市医保中心地址:郑州市伏牛南路209号金帝大厦(坐102、103路公交车到伏牛路和汝河路站下)
郑州市医保中心咨询电话:12333、67431552、68698151
校医院咨询电话:62506026
软件学院学生部
201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