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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进一步激发高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教育部定于2015年5月至10月举办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为选拔优秀项目参加本次大赛,现举办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互联网+”成就梦想 创新创业开辟未来

二、大赛目的

教育部主办本次大赛,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学校高度重视本次大赛,要求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努力形成主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新人才培养机制的良好氛围,切实提高我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同时通过大赛积极展现我校近年来创新创业教育的成效。

三、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由教育部与有关部委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吉林大学承办。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由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和吉林省省长蒋超良担任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作为成员,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

为加强对活动的领导,学校成立首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委员会,成员包括:

主任:曹健刘志刚

副主任:李惠杰 刘洲峰 边亚东张一风海松梅

陈燃刘国存王学峰  张志增

成员:各学院(部)院(部)长

秘书处设在校团委,张志增兼任秘书长。

四、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行业产业紧密结合,培育产生基于互联网的新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以及推动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深度融合的公共服务创新。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传统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传统产业(含一二三产业)领域应用的创新创业项目;

2.“互联网+”新业态: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创业项目,优先鼓励人工智能产业、智能汽车、智能家居、可穿戴设备、互联网金融、线上线下互动的新兴消费、大规模个性定制等融合型新产品、新模式;

3.“互联网+”公共服务: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结合的创新创业项目;

4.“互联网+”技术支撑平台: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创业项目。

参赛项目内容须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如果参赛项目涉及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对于已注册运营的公司项目,在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参赛对象

大赛分为创意组和实践组。

创意组参赛条件:申报人是团队负责人或创业企业法人,为我校在校生(不含在职);团队尚未正式注册或注册时间晚于2015年5月1日。

实践组参赛条件:申报人是创业企业法人,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不含在职)或毕业5年以内(2010年6月10日之后毕业)的毕业生;创业企业在2015年5月1日前已注册。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鼓励跨专业、跨学院组建团队,每个参赛团队成员3-6人。

六、赛程安排

(一)启动阶段(2015年6月15日—2015年6月22日)

1.学校下发《关于举办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2.全面启动校内宣传,动员学生广泛参与;

3.各学院指定一名负责人,并将负责人的基本信息(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发送至校团委公共邮箱zztigqt@126.com

4.参赛团队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org.cn)进行报名,也可通过大赛移动端报名(下载大赛APP或订阅大赛微信公众帐号)。同时,参赛团队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将报名表及所需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发送至校团委公共邮箱zztigqt@126.com。

(二)作品创作和培训阶段(2015年6月23日—2015年7月5日)

参赛团队进行作品创作,学校有针对性地组织竞赛培训。

参赛团队提交项目计划书一份(组织结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附后),使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电子版(PDF、Word、ZIP文件)发送至邮箱zztigqt@126.com;纸质版递交至镇泰楼208室,交予校团委张志鹏老师。

创意组根据团队创意设计撰写项目计划书,实践组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撰写创业项目计划书。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及其他说明。

(三)学校评选阶段(2015年7月中旬)

由“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委员会秘书处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

(四)修改上报阶段(2015年7月中下旬)

1.根据评审结果确定代表我校参加全国“互联网+”创新创业竞赛省级比赛的作品;

2.对部分作品进行信息跟踪和技术支持,提出修改意见,指导备战省级比赛;

3.河南省比赛和全国总决赛(9—10月)。河南省在9月15日前完成省级比赛,遴选参加全国总决赛的候选项目。全国总决赛评审委员会对入围全国决赛项目进行第一轮网上评审,择优选拔100个项目进行下一轮现场决赛。10月,全国总决赛现场决赛将在吉林大学举办,决出金、银奖,举办大赛颁奖典礼。

七、竞赛奖励

1.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原则上创意组和实践组按照1:2的比例分配)。获奖的团队和教师,均颁发获奖证书,并给予物质奖励;

2.校内选拔赛成绩优秀的团队,将代表学校参加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省级比赛。优秀项目推荐入驻大学生科技园创新创业中心;

3.对组织工作突出的院(部)将颁发优秀组织奖;

4.学校将对全国总决赛获奖团队与教师给予充分的表彰和奖励。

八、具体要求

1.积极宣传,营造氛围。各学院(部)要利用多种形式做好大赛的宣传工作,适时召开动员大会,营造大赛浓厚氛围;

2.创新工作,精心组织。各学院(部)要积极探索做好竞赛工作的途径和办法,为在校生和校友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要鼓励毕业生把毕业设计和大赛结合起来,要为部分优秀学生、重点项目配备高水平指导教师,并提供便利条件;

3.高度重视,密切关注。各学院(部)要密切关注作品申报及进展情况。对现有的项目,做好进一步的完善和改进;对计划开发或具有初步设想的项目,要尽快论证,组织优秀学生进行攻关;

4.未尽事宜,根据上级精神和文件及时安排。

中原工学院首届“互联网+”大学生

创新创业大赛委员会

二零一五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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